安庆市人大出台决定 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
日前,安庆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联动工作的决定》,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决定》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二十五条,主要是:加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执行联动单位应当依法协助执行工作、依法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和支持保障发挥执行联动整体合力。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加强执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
在同级党委政法委指导、督促下,通过联动协调机制推进落实各单位联动责任。
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与保障执行联动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做好执行联动工作;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协助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
执行联动单位应当依法协助执行工作
执行联动单位,应依法做好信用联合惩戒、提供信息、查找当事人、查控财产、督促履行、协助落实强制措施等协助执行工作。
依法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支持保障发挥执行联动整体合力
财政部门探索建立公物仓制度,加强对执行工作的财政保障。
监察机关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做好人民法院执行联动的有关工作。
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单位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的法律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执行工作的宣传,培植尊重法院生效裁判的社会共识和良好舆论氛围。
人大常委会应当丰富对执行工作监督的方式方法,促进本决定在全市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