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中院强势出击 强制腾退护权益

时间:2022-01-28 11:36:30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心年、暖心年,1月27日上午,宣城中院执行局前往郎溪针对一房屋开展强制腾退活动,经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顺利将该房屋腾空并当场交付给买受人。

  宣城中院受理的郎溪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与郎溪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名下的一处位于平港金郡的房产为聂某某占用,主要用于办公。2021年3月30日,宣城中院通知聂某某搬离该房屋并告知其救济途径,聂某某随后提出执行异议,宣城中院经审查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裁定驳回聂某某的异议请求。为缓解处置房产的矛盾,经调解,混凝土公司同意将该房的装修费用在拍卖后按比例折算退还给聂某某,聂某某对此认可并表示会按时搬离。2021年11月15日,宣城中院在淘宝网发布该房产拍卖公告,12月21日,经网络司法拍卖,买受人陈某某竞得该房产。宣城中院于12月22日向聂某某发执行告知书,通知其于2022年1月10日前搬离,其表示会在期限内搬离,但未搬离。1月19日,宣城中院再次通知聂某某搬离,其至今仍未搬离。宣城中院决定依法强制腾退。

  上午9时30分,经过精密部署,执行干警一行数人来到现场依法准备强制腾空,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此时该房占用人聂某某赶来执行现场,将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由搬家公司搬走,历经三个多小时,腾退工作全部结束,房屋占有人和买受人签字确认,至此该房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下一步,宣城中院将继续依法处置本案查封的其他财产,用强制有效的执行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公信力,保障胜诉当事人、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程君 张旭文)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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