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守护群众“养老钱”,为464名老人挽回1120万元

时间:2023-02-22 11:21:27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马鞍山中院执行服务中心人头攒动、热闹非凡,陆陆续续赶过来的几十位老人排起了长龙,满心欢喜等待办理领取执行款的手续。

  服装厂以“高息借款”为诱饵

  非法集资金额过亿

  2015年,被告人丁某、唐某在其经营的服装厂连年亏损、经营困难,欠外债超过千万的情况下,与被告人赵某约定由赵某对外借款。赵某在明知该服装厂无融资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组织借款人实地参观考察、创建微信群、设立专门接待工作室等方式宣传服装厂规模大效益好,并组织人员向社会扩散高息借款的消息,前后吸引600余名受害人投资借款,其中大部分是老年人,非法集资过亿元。至案发,除已归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诈骗金额高达6840万元。

  2019年底,被告人丁某、唐某、赵某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马鞍山中院分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

  倾力执行15个月

  涉足4个省市

  由于案件涉案金额大、受害老年人多、涉及地域广,马鞍山中院高度重视,开辟“绿色通道”,将财产查控、文书制作及送达等事务性工作进行集约化处理。刑事案件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对在案查封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车辆等进行评估、拍卖,及时扣划在案扣押、冻结的款项;第一时间与公安、检察以及银行、不动产等行政机关等进行沟通,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掌控追赃挽损主动权。

  与此同时,承办人多次辗转合肥、南京、镇江、扬州等地查询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与其他法院、机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扣划银行存款。经调查,承办人发现被执行人丁某在南京市某区法院1件涉黑案件中为被害人,被敲诈勒索金额781万元,承办人迅速向该法院送达协助执行文书,要求扣留该笔退赔款。截止案款发放日,执行到位金额1120万元。

  暖心组织资金清退

  退赔挽损获民赞

  为尽快退还案款,承办人通过向公安调取信息、联系受害人维权代表、发布公告等多种方式,确认、核对集资参与人身份信息,按比例仔细计算发放金额,制作案款发放明细表。在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承办人与银行沟通协调,最终决定采取以个人定期存单的方式发放案款,方便老年人领取。

  考虑到受害人多为老人,承办人在退赔款集中发放现场安排多名工作人员为老年人详细讲解办理退赔手续流程,耐心指导他们填写表格、核对信息等。考虑到有些受害人远在外地,或年纪较大、行动不便,承办人思虑周全,通过邮寄的方式确定受害人身份、发放执行款。

  “真没想到我们还能拿回一些钱,感谢法官的辛苦付出,挽回了我们的损失!”发放现场,多名受害老人向承办人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在此之前,受害人代表还将书有“伸张正义 追赃挽损 履职为民 排忧解难”的锦旗赠送给马鞍山中院执行局,对马鞍山中院执行局为追回集资受害人损失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编辑:杨滟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