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院:跨省执行13天 追回1300万元大型设备

时间:2023-04-28 11:21:36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千里奔袭,虽远必“执”。近日,马鞍山中院执行庭副庭长汪振兴带队远赴千里之外的河南省镇平县开展异地执行,在当地两级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历经13天,成功追回近30台大型设备,价值130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本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申请执行人安徽某融资租赁公司送来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市中院执行局挽回企业损失,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2014年,申请执行人安徽某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买陶瓷生产设备供被执行人河南某陶瓷公司使用,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后被执行人欠付2000多万租金,申请人催要未果,以致成讼。经法院支持,双方达成如不按时支付租金就返还设备的调解协议。因被执行人迟迟未履行生效协议,安徽某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为能够顺利快速执结该案,创优企业经营环境,案件承办人彭立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同时迅速摸排该公司经营状况。因该被执行人对外所负债务巨大,资不抵债,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其厂房长期被当地其他债权人占有使用,加之被执行人属于当地纳税大户,当地其他债权人一直以破产重整为由抵制执行工作,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市中院执行局先后数次协调河南当地法院,远程会商沟通调查被执行人相关情况,争取支持与配合。

  执行现场,为避免破坏性拆除,最大程度保留相关设备的使用价值,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冲破重重阻力,最终促成双方就案涉标的处置方案达成协议,部分设备由申请人取回,部分难以无损拆除的设备保留现状,纳入破产企业共益债务清偿。历时13天,装运21车,终于将液压自动压砖机、泥浆设备等机器设备成功取回,该案圆满执行完毕。

  “千里驰骋执法,依法为民解忧”,锦旗上镌刻的12个烫金大字是对马鞍山中院执行工作的由衷赞誉。今年以来,马鞍山法院启动全市法院“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行动,统筹实施线下线上执行措施,组织开展系列强制执行行动,多次跨省跨市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坚决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下一步将针对逃避执行、拒不配合被执行人,继续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助力法治营商环境更优化。 (邓伟)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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