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区:“五一”执行进行时,假日护“薪”不停歇

时间:2023-05-04 10:33:26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滁州市南谯区法院利用假期被执行人返乡的关键期,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5月1日清晨6时30分,南谯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6辆警车在法院门口集结完毕。在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的动员下,执行干警兵分四路,按照既定方案深入各乡镇、社区突击拘传被执行人。

  执行干警集合完毕

  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小区

  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家人询问其去向

  执行法官向邻居询问被执行人去向信息

  拘传震慑忙履行—面对执行压力,彭某当场支付2万元,并就剩余借款与汪某达成和解协议

  刚柔并济促履行

  上午7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到达被执行人余某家中。被执行人余某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安徽某制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1年申请人朱某应被告公司要求对涉案厂房泥土地面进行水泥硬化施工,并垫付相关费用。完工后,朱某向被告催要劳务费未果,遂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公司应支付相应费用2万余元。案件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申请执行后,余某也不配合法院工作。由于余某近期闪到腰,乘着假期正在家中静养。看到“有备而来”的执行法官,余某一脸不可置信,他没有想到执行法官会放弃五一假期时间来办案。在余某家中,执行法官严肃批评了其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同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的后果及对其本人的负面影响,余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场微信转账7000元到法院账户。

  拘传震慑忙履行

  2016年,彭某因生意周转向汪某借款3万元,双方写下借条并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但约定还款日到期后,汪某多次当面及电话催促,彭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汪某提起诉讼。案件判决后,彭某仍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彭某,彭某一直躲避履行。当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组织干警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地,成功将被执行人彭某拘传至法院。来到法院后,面对执行压力,彭某当场支付2万元,并就剩余借款与汪某达成和解协议。

  经过6个小时的奋战,本次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15人次,执行到位金额13.7万元。下一步,南谯法院将继续坚持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全力兑现胜诉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李莹莹 吴丽君)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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