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法院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3-06-02 16:48:09 稿源:安徽省滁州中院微信公众号

  全省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部署会后,6月1日,滁州市两级法院快速响应,立即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

  “出发!”清晨7点,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一声令下,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伴随着一声声清脆警笛声,55名准时集结的执行干警分乘10辆警车,兵分四路直奔执行现场。

  申请人天长市大通镇某集体经济合作社(下称合作社)与被执行人周某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调解达成协议,双方约定于2023年4月30日解除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并于5月25日前从涉案承包土地搬离,周某分期给付所欠土地流转费、房租共计28.71万元。但搬离期限届满后,合作社多次催要,周某仅支付1.2万元,也未搬离涉案场地,合作社申请强制执行。5月初,执行法官曾前往涉案土地对周某进行约谈,了解到其承包的用于养殖龙虾的360亩土地,因今年气温偏低,龙虾个头较小,无法移殖或销售。如果强制执行,龙虾很难成活,租金更无望收回,双方都将受到损失。于是,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协调,给周某争取时间卖出龙虾变现交付租金,周某表示将在5月底自动搬离涉案场地。

  行动当天,因周某在约定的期限内仍未从涉案承包土地搬离,许徽亲自带队前往现场执行。抵达现场后,天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侯金鹏与周某进行沟通,进一步释法明理,表示为最大限度保护虾农财产,保障合作社胜诉权益,法院已争取1个月期限,同时也邀请了龙虾协会协助变卖。面对法院“温情”又“强制”的执行,周某当场表示配合清场,所售货款全部用于清偿租金。

  截至17时,天长法院此次行动共执结案件9件,和解2件,拘留1人,现场变现龙虾400余斤,清场涉案农田20余亩,执行到位金额38.08万元。

  凤阳法院

  6月1日5时40分,凤阳法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启动。

  受疫情影响,投资十几亿元、拥有员工500余人的某玻璃公司产品无法销售、大量积压,资金链出现了问题,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某贸易公司遂诉至凤阳法院。经法院审理,某玻璃公司应支付货款8995575元及相应利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某贸易公司要求对查封的被执行人财产予以处置。执行法官经走访了解到由于玻璃制造行业的特殊性,其高温窑炉不能停止运转,否则再次点火的成本高达千万余元。最终,在执行法官的沟通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某玻璃公司得到了“喘息”的机会。正常经营后,某玻璃公司很快还清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本次行动中,执行法官向某玻璃公司送达了《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给予证明,帮助其修复社会信用和社会评价。与此同时,凤阳法院“暖企”座谈会及利民银行授信签约仪式也在该公司举行。凤阳县利民村镇银行现场根据“凤美•诚信履行贷”向某玻璃公司授信500万元贷款额度,并约定发放贷款100万元。

  “案件虽结,但是法官对我们企业的关心没有削减,执行普法小分队上门回访,结合企业经营常见的法律问题有针对性的普法,帮助我们将纠纷、风险防患于未然。此次诚信履行签约既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同时也是对诚信履行者的激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说道。

  凤阳法院本次行动共查找、拘传13人次,拘留6人,和解3件,执结4件,罚款3.7万元,执行到位金额22.34万元。

  全椒法院

  清晨6时许,全椒法院“惠民暖企”集中统一执行行动开启,20余名干警按事先分工,兵分多路对拒不履行、传唤不到、行踪不定的被执行人开展突击执行。行动期间,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执行和解案件6件,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1.4万元。

  定远法院

  清晨7点,定远法院开展“惠民暖企”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围绕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对长期逃避执行、屡次爽约的被执行人,坚决采取拘传、拘留、扣押等强制措施,全力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此次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拘传被执行人6人,司法拘留2人,执结案件6件,累计执行到位金额11.32万元。

  南谯法院

  6月1日,南谯法院锚定目标任务,围绕涉企、涉民生等重点案件,发挥“执行110”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开展执行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期间,共拘传、传唤被执行人8名,查封车辆6台,扣押车辆1台,查封房产5套,执行和解案件4件,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11.4万元。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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