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法院多方借力探索破产审判

时间:2023-06-07 14:49:36 稿源:安徽法制报

  近两年来,阜阳市两级法院聚焦破产审判新形势,强化破产审判理念,发挥府院联动优势,汇聚多方合力,帮助危困企业重生,加快“僵尸企业”清理,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发挥法院作用。

  在工作中,阜阳法院注重加强破产审判的制度化、专业化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把成效变长效,确保在破产审判中实现法律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阜南县某化工公司因环保及债务问题停产,400余名职工的生活保障困难,近200亩土地闲置,厂区内生产设备逐步老化丧失功能,原材料面临着无人维护价值贬损的情况。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阜南县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破产事务。其中,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167件,债权总额2.6亿元,在法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及时就职工债权先行清偿问题,制定了首次分配方案并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普通债权清偿率14.74%,税款、职工债权等优先债权获100%清偿。

  无独有偶。阜阳市某饮品公司是颍州区一家民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难以为继。债权人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指定管理人,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有多条饮料生产线,具备生产能力,仍然具有营运价值。合议庭成员实地走访破产企业,并与债权人、债务人充分沟通,审查认为该公司提交的《和解协议草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和解协议,终止和解程序。既保证了公司在破产和解期间主要生产线生产稳定,使企业获得新生,也维护了债权人的正当权益。

  阜阳两级法院把有利于市场发展放在首位。阜阳法院针对“无经营资金、无经营场所和企业管理机构、人员下落不明”的执转破案件,统一适用简易程序办理,并在充分保障债权人权益的情况下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仅50天。(通讯员 邢轶慧 记者 聂学剑)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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