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猎“赖” 马鞍山法院“惠民暖企”集中执行再出击

时间:2023-06-28 17:10:31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深入贯彻省高院“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部署要求,6月21日至6月26日,马鞍山法院充分利用端午节前后黄金执行时机,开展惠民暖企“端午猎赖”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聚焦涉民生、涉企业、涉金融及小标的案件,共出动干警150余人,警车34辆,拘传被执行人40人,拘留7人,执结案件39件,执结到位金额381万余元,扣押车辆1辆,向全社会展现马鞍山法院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的决心和力量。

  含山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含山县法院共组织26名干警,出动警车4辆,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结案件4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45.1万元。

  李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院2022年生效判决确定王某应一次性偿还李某借款200万元及利息,王某未履行,李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王某的财产进行了查询,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虽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执行人员及时对王某的相关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对其限制高消费。行动期间执行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面对法院的强制措施,王某一次性履行240余万元,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

  和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和县法院共出动干警19人、6辆,拘传5人,拘留3人,2件案件达成和解。

  2014年开始,胡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陆续进行借款,后经多次催要未能归还借款本息,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胡某应归还陈某借款本金4128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胡某对于欠款仍然置之不理,陈某无奈于2021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胡某是耍尽心思和法院玩起“失踪”战术,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此次行动前,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可靠线索,胡某端午节前已回来老家,执行法官闻讯出动,一举将被执行人胡某拘传回法院,没想到胡某态度强硬,扬言最多一个月只能归还500元。对于这种完全没有履行态度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宣布司法拘留的决定。

  当涂县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当涂县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33名、警车7辆,拘传13人,拘留2人,执行到位35万余元,执行完毕7件,执行和解4件。

  黄某是一件不当得利案件的被执行人,常年恶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寻人未果。本次行动前,执行干警经多番调查了解到黄某已回家过节,趁机将其拘传回法院,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黄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便一次性付清14万元案款,案件顺利执结。

  花山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花山区法院共组织干警20名,出动警车4辆,拘传被执行人3名,拘留2人,执结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27.61万元。

  张某与杨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杨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发现被执行人杨某在家,遂拨打花山法院执行110电话申请拘传被执行人,接警同志迅速出警,将杨某拘传至花山法院。拘传到院后,杨某态度恶劣,声称无钱偿还。后经承办人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承诺下午偿还一万元,剩余欠款每月偿还两千元。但下午杨某找种种借口说无法筹集到一万元,希望宽限几天让其回家筹钱,承办法官向领导汇报后决定将其拘留。等去医院体检完送到拘留所大门口时,被执行人杨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承诺按照上午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还款,并立即偿还申请人一万元。

  雨山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雨山区法院共出动干警37名、警车8辆,执结案件7件,拘传被执行人7人,扣押车辆1辆,执行到位案款39.22万元。

  6月22日6点07分,执行干警来到雨山区雨顺佳园小区,敲开了王某某的家门,将其拘传到案。原来,2018年11月8日,王某某向孙某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孙某某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2018年11月9日,孙某某向王某某转账5万元。借条出具后,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余款经催要未果,以致成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孙某某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逾期利息3675元,合计38675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某某被拘传到案后,一次性履行了全部款项。至此,该案成功执结。

  博望区法院

  本次集中行动,博望区法院共出动干警15名、警车5辆,拘传被执行人6人,罚款1人、罚款金额3000元,执结案件7件,执行到位金额34万元。

  申请执行人石某与被执行人崔某某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经博望区法院调解石某同意崔某某分期支付97900元及利息,后崔某某未按期履行,石某向博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未发现崔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多次传唤并上门查找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崔某某,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曝光。端午节集中执行期间,根据申请执行人石某提供的线索,执行“110”迅速出警前往南京某派出所成功拘传被执行人崔某某。经执行,崔某某积极多方筹款支付石某案款35000元,双方当事人就余款达成和解协议。鉴于被执行人崔某某未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违法情形,博望法院对其罚款3000元。(姜文辉 各县区法院)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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