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出招”护航民企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9-21 17:10:59 稿源:安徽法制报

  9月19日,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落实省委关于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细化举措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省高院先后出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下发全省各级法院贯彻执行。

  据悉,《实施意见》紧扣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司法需求,从“准确把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惠企便企司法服务机制”3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举措。《实施意见》强调,要将服务和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纳入审判执行总体工作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工作体系,推动各项服务保障举措落地、落实、落细,为安徽省打造汽车“首位产业”,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扎实推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工作,9月初,省高院趁热打铁,出台了《意见》。《意见》围绕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诉讼服务保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提出21条举措。《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营造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稳定民营企业发展预期,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实现安徽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王盈)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