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商暖企,马鞍山一“马”当先

时间:2023-09-26 11:24:07 稿源:人民法院报

马鞍山中院召开“企业家面对面”恳谈会,问企所需。强婉婷 摄

马鞍山中院执行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优化营商环境。姜文辉 摄

申请执行人感谢马鞍山中院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资料图片

  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市场经济根植之土、市场主体活力之源。2022年以来,安徽省马鞍山市两级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办案、强化司法服务、推进破产审判、提升执行质效,助力马鞍山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贡献法院力量。

  思想破冰,全力清理积案

  作为长江三角洲中心区27城之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后,马鞍山开启了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发展定位,连续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三个“100条”,接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1.0至3.0版本,着力营造“无差别”的营商环境。

  “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服务大局、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全市法院要对标市委工作要求和‘争做全省标兵’目标任务,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做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高锐在全市法院营商环境提升推进会上提出,“要对照问题,踏踏实实地干,确保见到实效。”

  马鞍山中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成立由法院主导、市发改委等12个部门共同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工作专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马鞍山中院先后出台为马鞍山市制造业三年倍增行动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20条举措、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提升行动方案等20余项制度规范,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高效运营健康发展的角度,去思考和谋划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办法举措,做到明确重点任务、整改薄弱环节,全面提升企业司法获得感。

  聚焦市场主体司法需求,走出去主动问需,请进来开门纳谏。马鞍山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共走访企业266家,协助解决问题43个。马鞍山中院两次召开“企业家面对面”恳谈会,邀请50家企业代表座谈,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2022年2月,马鞍山中院部署全市法院开展涉企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行动。中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部署,采取定责任领导、定承办人、定审理方案、定结案时间“四定”措施,针对梳理出的178件涉企长期未结案件,逐案填报案情分析表,列明未结原因、预计审结时间。坚持日跟踪监管、周调度通报、月分析总结,做到结案一件、销号一件。

  在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清理行动中,全市法院共清结涉企长期未结案件162件,结案率达91.01%,攻克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陈年旧案。

  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花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建设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纠纷长达10年之久。一审法院判决福马公司支付733万元工程款,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2022年3月,马鞍山中院法官何祥国了解到,案件一审过程中建设公司提出诉讼保全,福马公司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如不能尽快解决纠纷,不仅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更涉及几百名工人的工资能否正常发放。

  围绕工程款预算延迟责任所在、逾期利息等双方争议事项,何祥国不遗余力组织调解,提出公平公正、具有操作性的调解方案。经过十余轮调解,最终达成协议,873万元工程款顺利支付结算。

  “倾心调解化纠纷,公正司法暖民心,感谢法官帮助企业彻底解决困扰10多年的纠纷,助力公司安心、快速地投入生产经营。”福马公司工作人员特地送来一面锦旗道谢。

  2022年,马鞍山中院“五步法”清理涉企长期未结案件成效显著,被安徽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全省“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例。

  实干破局,推进破产审判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是和县一家从事有机化学原料的研发与生产的化工企业,是当地纳税大户,解决了400多个就业岗位。

  因陷入关联公司担保债务,众多诉讼案件缠身,资金被冻结,公司陷入停产状态,于2021年3月向和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为尽快帮助海德公司摆脱困境,和县法院启动预重整模式,经临时管理人申请,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和县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与县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推动破产重整进度。海德公司管理人在和县法院指导下,反复与主要债权人商讨,形成了以“坚持服务大局,助力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无偿受让全部股权,由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为主要内容的重整方案。

  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后,和县法院在克服“原出资人股权被查封”等困难后,顺利将股权过户至投资人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聚石公司支付2亿元用于破产债权偿债工作。海德公司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恢复正常经营生产,盘活了闲置的土地、厂房、设备,更保障了工人就业。

  “从资不抵债到浴火重生,是党委、政府和法院的共同支持,法治保障、优良的营商环境是我们企业发展的‘定心丸’。”海德公司负责人说道。

  这是马鞍山法院通过破产重整助力“病企”重获新生的典型案例。

  “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营商环境改善的大局中谋划发展,是全市两级法院一直以来秉持的原则。”马鞍山中院副院长钟源表示。

  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促进市场要素合理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马鞍山中院先后开展全市法院集中清理破产积案、“腾笼换鸟、积案破冰”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执破融合”机制作用,加大“执转破”案件的甄别和移送力度。无论是“有产可破”案件,还是“无产可破”案件,都画好“路线图”、倒排“时间表”,一案一策,加速推进。

  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不同企业分类适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程序。通过探索创新“市场化招募+出售式重整”新模式,积极挽救暂时陷入困境但仍有存续价值和救治希望的破产企业。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合力解决企业破产中涉工商管理、税收优惠、职工安置等问题。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动态管理,对管理人推进破产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管理人积极履职,实现破产案件审理周期大幅缩短。

  据介绍,2022年至今年8月底,马鞍山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156件,审结130件,累计盘活企业资产25.18亿元,释放土地1846.67亩,保障了1939名职工约5791万元职工债权,助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助力产业转型优化升级。

  机制破壁,提高执行实效

  “今年以来,订单量比去年同期增长近30%,全年产值有望突破3亿元。”安徽环宇铝业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陈鹏高兴地说。

  环宇公司是一家具有现代化铝型材生产技术的民营企业,前几年由于产能严重过剩,一度遭遇生产陷入停滞、大批债务接连到期等危机,被多家企业起诉。2015年至2017年,环宇公司仅在当涂县人民法院作为被执行人的应履行标的额就有近3000万元。

  经过对行业发展趋势和企业债务形成原因的深入了解,当涂法院执行法官认为不能简单地采取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否则该公司将难以“翻身”。反复研讨后,决定采用“活封”代替“死封”的灵活执行策略,经多次沟通协调,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意。

  环宇公司抢抓法院为其赢得的时间,设法盘活资产、恢复生产、加强管理,终于扭亏为盈,并于近期还清了近3000万元债务,经营效益持续向好。

  “公司能有今天的发展局面,得益于当涂法院的鼎力相助。善意执行换来企业出路,这就是最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陈鹏说。

  这是马鞍山法院善意文明执行挽救企业的缩影。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采取“活封、活扣”等保全措施175件次,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针对逃避执行、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马鞍山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系列强制执行行动,持续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好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商环境更优化。今年3月上旬,马鞍山中院执行法官远赴河南省镇平县开展异地执行,历经13天,成功追回近30台大型陶瓷生产设备,价值130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3月下旬,组织开展强制腾退行动,案涉4.4万平方米厂房、7万立方沙石,为通过拍卖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入驻“拔钉清障”。

  6月初,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部署“江淮风暴”惠民暖企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55次,拘传失信被执行人526人次,司法拘留35人次,罚款8万余元,失信曝光1134人次,执结案件4242件,执行到位金额7.75亿元。

  除运用活封活扣、执行和解、强制执行等执行措施外,马鞍山中院还完善财产线索发现机制;出台《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引入12家辅拍机构协助法院开展常态化网络司法拍卖等方式,探索推广“司法+辅拍+金融”模式,联合马鞍山农商行推出“拍卖贷”业务,提高财产处置效率。联合马鞍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对1478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对有履行意愿但暂时缺乏履行能力的失信被执行人暂停适用暂不发布或在失信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等限制性措施。通过信用修复,为被执行人企业创造生存、发展空间,重新激活履行能力,实现双赢多赢。

  管理破题,提升审判质效

  “我是公司大股东,也是公司总经理,公司怎么经营我说了算。”

  “公司从成立到现在,有哪一点符合预期了?说明你的经营方式有问题。”

  ……

  在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调解室里,孙某与焦某争得面红耳赤。

  2016年5月,孙某和焦某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电力科技发展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万元,取得两块土地的使用权后,建造了2栋办公楼、2栋厂房,一直未按计划投产,仅将厂房出租收益。久而久之,两人因经营问题发生纠纷越来越多,直至孙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散公司。

  “你们二位也不是第一次来法院了,对于你们公司的现状,我来给你们算个账。”法官花庆月拿出事先研究透彻的电力科技发展公司材料,帮助双方对公司经营中有争议的项目、账目逐一分析,指出症结所在,又先后比较了股东退出、增资扩股、公司解散等多个方案。孙某和焦某发现自己还没法官了解公司的“家底”,经权衡利弊,达成协议,决定吸纳孙某哥哥为新的股东,分清公司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对股东经营管理的权利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孙某当场撤回解散公司的诉请,对花庆月说:“要不是你细心、认真、负责,我们的公司真要散了。”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检验营商环境,又快又好地化解企业纠纷,为企业排忧解难,已成为法官们的自觉行动。”马鞍山中院民二庭庭长李锋说。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马鞍山中院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任务,印发了《关于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办案周期的通知》和《加强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随机分案及案件流转等诉讼程序期限。积极推行四分之一审限开庭、三分之一审限合议、二分之一审限结案工作模式,将案件审判节点纳入全流程管控,实行在线监管、超节点预警、考核通报,坚决杜绝审限内拖延结案。同时在商事案件立案时,在立案登记表或材料收据等卷宗醒目位置标注“商”字,便于审理部门高效识别商事案件,提高办案质效。

  马鞍山中院结合司法改革示范法院建设,拓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成果。简单案件“提速办”,全面建立速裁快审机制,优化速裁团队资源配置,推进要素式审判和二审独任制,简化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审审结民商事案件7168件,占全市民商事案件50.3%。

  疑难案件“精细办”,提高房地产、金融等案件的审判专业化水平,强化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积极化解重点企业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案件4897件,标的额10.89亿元;协力做好“问题楼盘”保交房及债务纠纷化解工作,妥善审结房地产案件1941件。(记者 周瑞平 通讯员 邰伦梅)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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