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破产审判“必答题” 探求营商环境“最优解”——宣城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纪实

时间:2023-11-25 15:00:54 稿源:宣城日报

宣城市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会

宣城市破产管理人2022年度履行考评工作

宣州区法院到破产重整企业项目工地回访

破产案件债权人向承办法官送锦旗

宁国法院赴破产重整企业调研回访

泾县法院走访企业

绩溪板绿公司、劳模实业、徽之源三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宣城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5件,审结86件,涉及债权人1755人,盘活各类土地1624.44亩,清偿各类债权470.38亿元,成功处理“僵尸企业”71家,成功盘活企业15家,先后引进机器人、光伏、微电子等多种新型工业,有效保障了宣城经济高质量发展。

  这一组亮眼的数据,是2021年到2023年宣城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实绩。

  三年来,宣城法院紧紧围绕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的司法职能作用,创新破产审理工作机制,以人才队伍建设、府院联动机制、管理人考评、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为主抓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走出一条具有宣城特色的破产审判之路。

  加强自身建设 内外兼修提质效

  审判专业化是破产审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环节,只有队伍专业化才能确保核算精准化、审判规范化、执行高效化。

  为了打牢破产审判之基,宣城中院坚持制度先行,出台《全市法院开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助力创优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构建切实可行的制度模式,让破产工作有理可循、有章可用、有规可依。

  如果说制度是地基,那专业化队伍就是破产审判工作的“能工巧匠”。宣城中院在安徽省率先成立破产清算庭,专司审理中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同时对各基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予以指导。郎溪法院、泾县法院、绩溪法院均安排专门合议庭,负责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适应破产案件审理需要,宁国法院设立副科级建制的开发区法庭,并以该庭为基础组建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专门从事破产案件的审理。

  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其他法院、开展各种座谈会、审判业务培训等,宣城中院破产清算庭“羽翼渐丰”,破产审判工作居于全省前列。

  与此同时,宣城中院高度重视管理人选定工作,公开公平选定管理人。2022年,宣城中院发布《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逐步建立与管理人履职要求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破产案件提质增效。

  破产案件快审快结,是宣城法院练好内功的最好见证。

  34天,泾县永生球铁铸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破产程序。这是泾县法院首例适用破产简化审理程序的“执转破”案件,获得债权人一致认可,敲响了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破产案件的第一槌。

  “立案规范、审理快速、各司其职、配合默契。”是对宣城法院破产审判队伍专业化的精准概括。

  破产案件审理难度大、周期长,不仅让债权人头疼,更造成市场资源的闲置。为了让破产案件审理驶入“快车道”,宣城法院精准发力,廓清简易程序适用条件,面对破产案件多且杂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理效率,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破产案件出清效率一再提速。针对确无拯救可能的“僵尸企业”,宣城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破产”办案新模式,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成果,线上线下相结合,从便利债权人的角度出发,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2022年12月,宁国市法院创新采用线上网络直播的方式召开宣城市某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无独有偶,在今年4月,宣州区人民法院召开安徽汇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线上网络直播形式召开,审判人员、管理人、债务人在会议现场参会,位于全国各地的68名债权人、临时债权人通过电脑、手机线上网络平台参会,真正实现了让债权人足不出户参加会议,不仅节约了债权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还提高了债权人的到会率,充分保障了各债权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极大提高了破产案件办理的工作效率。

  创新工作机制 多措并举解难题

  近年来,宣城法院积极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破产重整、预重整、和解等配套制度,创新实施“破产审判+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构建“以破促执、以执助破、执破一体”工作格局,助力企业“涅槃重生”。

  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主要经营保温、绝热泡沫玻璃系统、防腐绝热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及辅助材料销售等业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2016年,因资金链断裂,安徽汇昌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汇昌防腐绝热安装有限公司向宣州法院申请合并破产重整。作为该院受理的首个破产重整案件,宣州法院配备了最优的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并指定“政府领导+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破产管理人。2017年3月,该院裁定批准汇昌公司重整计划,设定执行期限和管理人监督期限为5年。2020年新冠疫情突发,企业步履维艰,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将至,方案却并未完全实施到位。经综合考量,宣州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裁定,将汇昌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和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延长至2022年9月13日。通过各方努力,在既定时间内,汇昌公司不仅依照重整计划对204位债权人进行了清偿或债转股,还引进了战略投资者浙江某公司。2023年6月30日,宣州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止管理人监督职责,汇昌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终结。至此,该公司历时7年,终于全部重整结束并扩大了生产规模,原公司债务得到彻底化解,新企业甩开包袱,轻装上阵,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汇昌公司的发展历程,只是宣城法院探索破产审判工作新路径的一个精彩缩影。

  近年来,宣城法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破产审判工作中民营企业的民生保障、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息共享、信用修复等问题,有力帮助困境企业“破茧成蝶”:

  ——宣城中院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文《关于便利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明晰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理流程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宣城中院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及不动产事务办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破产程序中的信息共享、财产处置等有关不动产办理事务办理质效;

  ——宣城中院与市财政局联合发布《企业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保障了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破产清算工作有序推进;

  ——宣城中院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市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互助基金,发布全省首份房地产企业破产审判白皮书,上线全省首个市域全覆盖的破产审判职能管理平台,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创新制定破产财产兜底回收机制,提高了“僵尸企业”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

  ——宣州区、广德市、宁国市政府及时出台“僵尸企业”出清、嫁接重组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招商助力破产企业“涅槃重生”;

  ——市政府设立“僵尸企业”处置基金或金融创新产品,充分发挥资金蓄水池的作用,对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需要融资的事项提供资金支持。

  在宣城市某药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中,面对40余名工人失业、企业停产、近百位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得到清偿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宁国市法院因企施策、因势利导,灵活运用“清算转重整”的挽救功能,充分发挥“府院联动”的制度优势,依托宁国市委市政府和宁国市法院的帮助,开启“破产+招商”新模式,仅用时124天,破产企业获得了新生。

  主动问需于企 延伸服务显担当

  近年来,宣城法院立足破产审判工作,选优配强破产审判专业队伍,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破产案件审理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功能,着眼企业需求,为服务宣城经济发展尽心竭力。

  4月27日下午,宁国法院赴安徽井田机电有限公司进行调研回访。井田机电公司是安徽利富通电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资产接收企业。在井田机电,法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现阶段企业管理团队建设、复工复产以及生产经营状况,就企业遇到的法律难题进行逐一解答,并表示将不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

  “破产审判工作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必须把全心全意为企服务的观念贯彻到工作始终。”宣城中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胡德明说道。

  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宣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功能,组织开展针对性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为企业“把脉问诊”,精准提供司法良方。宣城法院的法官们多次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惠企宣讲、法治“体检”、上门答疑,针对企业痛点难题现场交流解决,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破产重生的企业,宣城市法院积极开展案后回访工作,坚持深入调研、主动问需、靠前服务,精准对接企业发展需求,破解企业遗留问题,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真正做到与企业心连心、手拉手、情相融。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服务企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宣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少春表示,将不断延伸破产案件服务工作,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树立服务企业发展理念,通过实地回访、法治“体检”、入企宣传等多种形式对破产重生企业进行精准服务,彰显司法温度的同时,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不破不立,破而后立。下一步,宣城法院将继续发挥破产审判促进企业市场化、法治化整治的积极作用,深耕破产审判工作,提升破产审判效能,书写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解”,用实际行动诠释服务宣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作为和司法担当。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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