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江淮风暴”集中执行行动“不打烊”

时间:2023-12-28 10:20:14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2月27日早晨6点,南谯法院继续开展“江淮风暴”集中执行行动,集中力量对一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进行重点攻坚。

  凛凛寒风不减执行热情,执行干警们统筹协作、通力配合,铁腕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此次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冯春亲自率队执行,同时邀请2名人大代表对执行过程全程监督、见证。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去看看执行现场的情况吧。

  释法明理,助力执行和解

  2018年,被执行人李某因工程急需资金周转向申请人梁某借款60万元未给付,该案经法院判决,李某一直未履行法定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案款,李某始终以近期给钱为由拖延履行。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法官决定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小区实地执行,将正在家中熟睡的李某成功拘传至法院。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劝诫被执行李某尊法守信、主动履行,最终李某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履行,但目前没有能力给付到位。在法院的组织与调解下,被执行人李某承诺近期先给付20万元,剩余欠款将分批履行。

  拒偿债务,司法拘留施惩戒

  根据生效判决书,被执行人吴某应向申请执行人袁某支付劳务款6万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被执行人吴某依然无积极履行意愿,始终抱着“躺平”的心态,法院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早晨6点10分,执行法官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躲避在房间内的吴某成功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再次向其释明法理、耐心劝说,被执行人吴某仍“置若罔闻”,声称“手里没钱”“无法履行”,且态度消极抵抗。鉴于吴某拒不履行的行为,为断绝被执行人“躺平”之路,南谯法院依法对吴某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拘传震慑,柔性执法促履行

  2021年,滁州某公司因承建工程需要从李某处赊购红砖,共计货款1.6万元,案件经法院审理,判决滁州某公司支付李某1.6万元货款及资金占用费。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公司送达了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公司仍未予理会。早晨7点,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家中,现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后,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谈话中,杨某主动表示认识到了行为的错误,当场一次性履行了全部货款。鉴于杨某态度良好,且已履行了全部义务,南谯法院依法解除对杨某的强制执行措施,该案圆满执结。

  聚焦小标的,落实大民生。此次执行攻坚行动,南谯法院同时派出5个执行小组,共拘传8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3件,当场执行到位金额27.3万元,促成执行和解2件,扣押车辆1台。南谯法院始终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原则,以“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和责任担当,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办案模式,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推进小标的额案件执行提质增效,用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百姓的“幸福指数”,将判决书上的“白纸黑字”变成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实现。(吴丽君 王露露)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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