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动执行+黄山突击”集中统一行动启动

时间:2024-04-10 16:13:09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9日,黄山法院积极响应省高院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法院“徽动执行+黄山突击”集中统一行动,再掀执行攻坚新高潮,全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欠款现场立结清

  黄山某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仅四年的小微企业。该公司与朱某某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在屯溪区法院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但朱某某一直未能履行还款义务。2024年3月,黄山某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向屯溪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朱某某,朱某某始终拒接。此次执行行动前,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朱某某所在村子实地调查,确定被执行人行踪。4月9日当天执行法官直接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并告知其如不履行,法院将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制执行的威压下,朱某某当场结清了欠款2.5万元,这起拖欠小微企业工程款案件顺利执结。

  集中行动显威力

  2022年9月13日,黄山区某合作社与吴某丰签订了《互助金借款合同》,由吴某丰向某合作社借款4900元用于购买手机,借款期限1年,吴某丰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金。黄山区法院判决吴某丰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给付欠黄山区某合作社的借款本金及律师费合计5155元。但吴某丰一直未履行,案件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一直通过电话停机逃避债务,执行干警通过龙门乡工作人员了解到其父母尚在家中,本想在此次集中行动中前往其老家,却在行动前一天接到吴某丰主动打来的电话:“法官,我明天来交钱,你们不要去我老家。”今天上午,吴某丰主动来到法院缴款2500元,并表示剩余的款项将于本月底之前还清。

  信用修复迎新生

  “感谢法院促成我们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积极为我们解决难题,信用的及时修复让我们公司迎来了新生!”徽州区法院成功化解黄山某科技公司与滁州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黄山某科技公司主动放弃部分债权,被执行人滁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将6万元执行款汇入法院执行账户,并对法院表示感谢,该起终本案件得以“出仓”。

  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标的10万余元,执行过程中,鉴于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滁州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陆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虽然案件终本,但执行法官一直未放弃对本案的关注。在法官督促下,滁州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某表示:“因企业经营困难,希望法院出面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对案款做出一定让步,我们一定积极筹款、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

  收到被执行人请求后,法官进一步梳理案情,发现被执行人还款的意愿强烈,但苦于企业处于困境,全部履行债务难度很大,能否让申请执行人放弃一部分债权,成为该案关键的突破点。于是法官通过多次联系申请执行人,劝说其从解决问题角度出发,考虑到被执行人企业经营不易,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让步四万元。

  主动还款案了结

  “黄法官,桂某某申请执行我的案件,能不能到法院找你谈一下怎么还钱?”执行现场,歙县法院干警接到被执行人朱某某电话。原来,朱某某得知法院即将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迫于执行压力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处理案件,经歙县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朱某某现场支付桂某某2万元,并承诺2天内付清剩余借款本金,桂某某自愿放弃剩余利息。

  心存侥幸逃不了

  “我马上把钱付清,不要拘留我……”吴某与方某系合作伙伴关系,吴某向方某销售瓶装饮用水,方某则向吴某销售酒类产品。根据休宁县法院调解,吴某应分期向方某给付酒水款共计5.8万余元,每月给付5000元直至款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督促吴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经常不在法院辖区,法官没有时间精力查找,支付2万余元后便不知所踪。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吴某家中已是“日上三竿”,却将躲在被窝里的吴某堵个正着,并将其带回法院。在法院,面对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吴某起初不为所动,拒不配合,法官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听闻自己将会被拘留,吴某意识到动真格了,当即转变态度,主动付清了剩余的“酒水款”,案件就此执结。

  执行威慑促履行

  詹某牵涉一起承揽合同纠纷,2021年7月,某装饰店负责提供建材并安排工人进行施工,工程结束后,詹某未按约足额支付货款,多次讨要未果后,该装饰店起诉至黟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后,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此次执行行动,执行干警直奔其家,正告詹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承担的严重后果,詹某眼见无法再逃避,当场履行法定义务。

  抗拒执行终拘留

  方某某作为买卖合同纠纷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两案执行标的接近1.5万元,他拒不履行且不接电话,态度十分恶劣。今早七点十五分,祁门县法院执行干警突击到方某某家中,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方某某讲述过程中多次自相矛盾,一边表示已不记得案件,同时又提及“自己做好人,介绍别人做工,这个钱和我没有关系”等情况。执行干警一直耐心劝导,陈述利弊,但方某某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分文不给,坚决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为维护法律权威,法院依法对方某某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本次统一行动共计执行案件63件,出动干警145人,拘传拘留24人,强制搜查8户,自动履行26人,自动履行40.74万元,执行到位413.64万元,110接警10次,腾空房屋1处,房屋交付1处。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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