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打心理战 收获案款15万

时间:2018-06-27 15:06:05 稿源:金寨县人民法院

  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的执行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与被执行人巧打心理战,通过手机发送信息施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账户汇入15万元案款。

  2012年8月,王某与吴某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王某承包吴某在金寨县某处建筑的水电安装工程。合同签订后,王某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该项工程,工程也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而吴某长时间拖欠其工程款。2016年,王某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向吴某及吴某的合作伙伴李某索要工程款。经法庭调解,王某、吴某和李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吴某分期偿还王某工程款17万元,若逾期不还则由李某清偿。吴某偿还王某2万元后,未能按期偿还剩余的15万元工程款。

  2018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向吴某和李某送达执行文书,并多次催要案款。吴某外出躲避执行,且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所以执行法官继续向李某催要案款。李某答应给付案款,却以协商和解、分批偿还等理由拖延时间。6月,执行法官通过查询和走访,发现李某存在转移财产的嫌疑。执行法官认为李某长年经商实力雄厚,他的居住地又离金寨县较远,所以存在侥幸心理。执行法官便决定用手机发送短息向其施加心理压力。“李某,你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已经符合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条件...”,“经查,你在X年X月X日,涉嫌转移X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若情节严重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条条手机短信就像一颗颗重磅炸弹不停的投向李某。执行法官在信息里详细告知李某转移财产的法律后果、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受限事项和抗拒执行的不利结果。李某受到短息的“轰炸”后心理防线崩溃,立即与法官联系承认错误,承诺尽快履行给付义务。次日,李某主动将15万元案款汇入法庭账户,这起案件被执结。(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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