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拒绝支付赡养费 法院强制执行送上门

时间:2018-07-02 16:20:00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近八旬的杨某某共生育四子一女,现已丧失劳动能力。因土地分配问题发生纠纷,次子杨某甲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杨某某无奈之下,将杨某甲告上法庭。

  2017年2月6日,经禹会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杨某甲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支付原告杨某某赡养费每月100元。判决书生效后,杨某甲依然拒绝支付,杨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禹会区法院接到杨某某的立案材料,立即立案执行,在网络查控未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材产情况下,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劝诫其履行赡养义务。被执行人杨某甲要么拒绝,要么不接听电话。法官前去被执行人家中寻人,因为被执行人在工地干活,无固定的工作地点亦无所获。

       2018年6月2日,时值午收之季,执行法官趁机将正在家中的杨某甲顺利寻获。杨某甲被带到法院之后,依旧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履行,直至执行法官宣布将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杨某甲才打电话通知家人送来600元执行款。因杨某某行动不便, 2018年6月25日,执行法官亲自将该笔执行款送到申请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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