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法院:交通肇事上失信 怕参兵受阻主动还

时间:2019-03-07 09:40:41 稿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郭法官,我想与申请人陈某协商,一次性解决掉赔偿款。我儿子想参军,怕有影响”。近日,被执行人张华某、张书某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法官郭志伟,商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执行案件。

  2017年5月,张华某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与同向行驶的陈某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该市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张华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陈某住院治疗期间,张华某分文未支付。2018年1月,陈某将张华某及其父母张书某、潘某告上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事故发生时,张华某未成年,其父母是法定监护人,应对张华某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判决张华某及其父母共同赔偿陈某11万元。判决生效后,鉴于张华某及其父母一直未履行,陈某于2018年9月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中,郭志伟通过查询,未发现三名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上门寻找,只有潘某在家,张华某父子均在外打工,于是将上述三人纳入失信“黑榜”。拘传潘某谈话,潘某给付了2万元,余款与陈某达成分期偿还协议。之后,张家一直未按协议履行。郭志伟电话催促还款,张家仍是一拖再拖。

  当天,张华某父子主动来法院,要求解决此事,同时请求法院从“黑名单”上删除他家三人名字。原来,张华某准备参军,一家三口上了失信,会影响其入伍政审。经协商,张华某一次性给付赔偿款5万元,余款陈某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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