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欠钱不还下馆子 “老赖”饭桌上被拘

时间:2019-05-21 08:50:13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吴某是南谯区某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2016年3月,吴某因资金短缺,分别于3月、6月、7月向王某借款共计一百万元,但过了约定的还款时间,吴某却一直以未要到工程款为由只偿还部分利息,不愿偿还本金。经王某多次催要后双方约定分期还款,可到了约定时间吴某又以资金紧张为由未按期偿还借款,无奈之下王某诉讼至南谯法院。

  经法院判决,吴某应归还王某全部款项。但判决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都联系不上吴某,也未能查控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5月16日晚上8点,南谯法院执行局收到吴某正在某酒店吃饭的线索,执行法官也顾不得自己还未吃晚饭,立即从法院出发,奔赴现场。在依法宣读了拘留决定书后,吴某连忙进行辩解,诉说种种还不上钱的理由,要求法官多宽限一段期限。

  “法院的判决若得不到执行,那法律的威严何在?若你真有还款的意向,应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联系,但你却一直避而不见,逃避法院的执行。现在才要求多宽限一段时间,已经晚了!”执行法官说道。

  随后,执行法警立即将吴某带离,送往拘留所。同桌吃饭的人在看到这一幕,纷纷赞誉法院工作有力度,强制执行不手软。(陶虎 薛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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