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273万元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合肥创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与安徽欧堡万国酒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陈翼勇(陈毅勇)、李慧、李承耀、邱雯、安徽莱帕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绅鹰世家饰品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徽欧堡万国酒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陈翼勇、李慧、李承耀、邱雯、安徽莱帕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绅鹰世家饰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合肥创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财产调查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安徽欧堡万国酒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7号新鸿安大厦1704-1707室,注册号340100000530792。法定代表人:李承耀。
被执行人陈翼勇(又名陈毅勇,居民身份证号码130821197005056692),男,1968年8月18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57号学府星座3103室,居民身份证号码36212919680818165X。
被执行人李慧,女,1981年5月9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99号6幢108室,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0319810509252X。
被执行人李承耀,男,1988年1月2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合浦南村28栋101号,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02198801272018。
被执行人邱雯,女,1988年11月3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老街38号,居民身份证号码340123198811300045。
被执行人安徽莱帕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站前路五州商城A区1号楼第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928151623。法定代表人:陈毅勇。
被执行人安徽绅鹰世家饰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457号学府星座公寓3103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61405144Q。法定代表人:陈毅勇。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安徽欧堡万国酒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陈翼勇(陈毅勇)、李慧、李承耀、邱雯、安徽莱帕商贸有限公司、安徽绅鹰世家饰品有限公司财产线索并能使申请人合肥创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对举报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若经法院执行以物抵债的,按照抵债财产价值的10%予以奖励,仅指房地产)。
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820万元。
举报电话:0551-65352839、65868110、63512368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