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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1万元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时间:2019-03-04 14:44:52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在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北支行与赵云生信用卡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赵云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北支行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财产调查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赵云生,男,1979年5月20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西园街道光明社居委朱西居民组5幢3号,军人身份证号码:皖字第1115060。
凡向本院举报赵云生财产线索并能使申请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城北支行承保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对举报人支付最高10000元的奖励。
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138985.09元。
举报电话:0551-65352821、13856069901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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