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19-12-30 11:16:57 稿源: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张俊与陈勇章、曹少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陈勇章、曹少侠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出以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勇章,男,1970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美菱大道421号16幢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04197010252094

  被执行人:曹少侠,女,1969年7月1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美菱大道421号16幢401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03196907103527

  执行依据:(2017)皖0191民初2103号

  执行标的额:287633元

  悬赏期限:2019年12月30日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财产,将执行到位金额的10%为悬赏金给予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51-65996521、18756516433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编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