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3-07-04 15:11:40 稿源:五河县人民法院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五河县伟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欧开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五河县伟业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欧开殿,男,1965年4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五河县沱湖乡村西坝口村3组,身份证号340322196504048818。

  2、执行依据

  执行依据: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2014)五民二初字第0009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308875元及利息。

  3、悬赏金额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欧开殿的居住地、工作地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拘传到位的,给予1000元奖励;提供欧开殿的财产线索,经我院查实并执行到位的,给予执行到位款项的10%作为奖励。两个以上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相关要求: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领取悬赏金。如前述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赏金,事前发现的不予发放,事后发放的,收回赏金。

  4、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2023年7月3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如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部义务或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债权,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电话:0552-5058110

  特此公告

  五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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