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4-03-18 15:37:24 稿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4)舒法执赏2号

  被执行人:丁钧,男,1970年6月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中路 97 号,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7006020031。

  执行案号:(2022)皖1523执2592号

  执行标的:179100元及利息

  执行依据:一、被告丁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原告舒城县城关镇金鑫汽车租赁部支付租金172750元和违章费用6350元合计179100元;二、被告丁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返还原告舒城县城关镇金鑫汽车租赁部号牌为皖A1579P号轿车一辆。

  悬赏期限:2024年3月14日—— 2025年3月13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金法官

  联系电话:0564-2780602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4)舒法执赏3号

  被执行人:汪正锁,男,1965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舒城县高峰乡百花村夏庄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25196512047213。

  执行案号:(2023)皖1523执1608号

  执行标的:65000元

  悬赏期限:2024年3月13日——2025年3月12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朱法官

  联系电话:0564-2780769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3)舒法执赏4号

  被执行人:张世洋,男,1996年6月15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舒城县经济开发区丰墩村民组丰墩小区12栋307室,公民身份号码:342425199606153715。

  执行案号:(2024)皖1523执966号

  执行标的:110000元

  悬赏期限:2024年3月13日——2025年3月12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查证属实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朱法官

  联系电话:0564-2780769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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