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锲而不舍 拖欠货款终于到位

时间:2018-05-09 14:14:29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5月7日,市民王先生将一面写有“维护百姓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的锦旗,送到了弋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汪一粟手中,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激之情。

  申请执行人王先生在弋江区经营芜湖市宏缘禽业专业合作社,常年供应饲料和禽类制品。自2013年1月起,被执行人张某某在王先生处购买饲料,截止2017年11月7日,共欠货款本息320875.60元未支付,王先生多次催要无果,遂成讼。案经弋江区法院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未按调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王先生于2017年12月11日向弋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提起司法查询,但因张某某名下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度中止。经过持续深入的调查,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某在芜湖市某街道有拆迁款,遂向该街道办事处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笔款项予以扣留。

  在依法扣留该笔拆迁款后,执行法官及时跟进,2018年4月下旬,一次性将涉案标的323474.10元执行款全部提取到位并交付申请人。申请人王先生激动地说:“感谢人民法院替我主持公道,要不然我这笔钱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要回来呢!”(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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