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性执法 和谐执行

时间:2019-03-29 16:07:42 稿源:南谯区法院

  2019年3月,家住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的王某正在家中大摆宴席,为自己的孙子庆祝十岁生日。正当宾客向王某敬酒时,一位身穿黑色西服的中年人走到王某身边,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些什么,王某顿时脸色大变,随即放下酒杯跟着前来的人一起走出了家门。而这位身穿西服的中年人正是南谯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

  2018年,王某因生意周转向张某借了53000元,可过了约定时间王某以没钱为由迟迟不还。经南谯区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仲裁协议,双方约定在2018年5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同年12月30日前再偿还10000元,2019年5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剩下款项于同年12月30日前全部还清。可过了双方约定时间,王某还是以无钱偿还为由拒绝还款。无奈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让王某到法院进行面谈,可王某一直不愿到法院,并称别人也没还自己钱,自己拿不出钱。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人,王某一直避而不见。

  2019年3月24日星期天,执行法官得到消息王某正在家中为孙子办10岁生日。在酒席现场,执行法官发现王某近百名亲朋好友都在喝喜酒,为减少影响,照顾王某自尊心,执行法官换上便装,把王某单独叫出来,在屋外义正言辞地告诉王某欠钱还钱是天经地义,不能因为别人不还自己钱就可以不还别人的钱,并释明不履行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看着屋内喝酒的亲友和眼前的执行法官,王某感谢执行法官为自己保住面子,当下决定近期主动到法院签订还款协议。(陶虎 姜华 薛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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