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冻结 “老赖”受限主动缴纳罚金

时间:2019-05-17 08:28:54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是定远县人民法院吗?我购房交首付款取钱时,银行卡里十万余元取不出来了,银行工作人员说是因为我上了‘黑名单’,所以银行卡都被冻结了,那2万元的罚金,我马上就到你们法院去缴纳,麻烦你们把我从黑名单上撤销吧……”2019年5月14日早晨7点多,被执行人陈某主动联系该院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将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家住淮南市的陈某是一起盗窃案件的被告人。2017年4月,陈某在定远县炉桥镇多次盗窃电动车及电动车电瓶,数额共计20000余元。2017年4月,陈某在作案时被定远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定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定远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陈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万元。2018年1月,该院刑事审判庭将该案移交执行局,决定对陈某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未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并且发布了“限高令”。

  2019年5月12日,陈某购房急需用钱,到银行取款时,被银行告知其已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因此拒绝了他的取款业务。直到此时,陈某才意识到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严重后果。于是,陈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5月14日下午,陈某来到法院缴纳了2万元罚金。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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