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埇桥:公正暖人心 送旗表谢意

时间:2021-03-01 08:38:39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23日上午,当事人尹某某及其家人带着一面写着“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走进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时村法庭,赠送给案件承办法官,对高效执行、公正执法表示真诚的感谢。

  2018年01月11日08时30分,尹某某在某某学校食堂从事劳务活动中摔倒受伤,后送医院治疗,尹某某两次住院天数合计22天,花去医疗费用合计24,097.26元。尹某某的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遗留右腕关节部分功能丧失,属于十级伤残,某某学校应向尹某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2,826.62元;某某学校不服本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0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某某学校并未按照判决书执行,2021年1月26日尹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对某某学校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财产状况进行查询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后,某某学校于2021年2月4日主动执行款62,826.62元汇入我院执行账户,随即通知尹某某将执行款领走。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肯定,也是对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实现公平正义的鼓励和鞭策。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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