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为申请人追回37000元劳动报酬

时间:2021-09-18 08:46:39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9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赵某来到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表达对执行干警高效讨回其工资款的感谢之情。

  2018年,被执行人汪某承包了谯城区某厂房的外墙粉刷工程,该工程在施工的过程中,汪某雇佣赵某帮其完成外墙粉刷工作。该工程结束后,汪某迟迟不支付赵某的劳动报酬37000元。最终,赵某向法院起诉了汪某,法院判令汪某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赵某的劳动报酬37000元。

  法律文书生效后,汪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7月9日,赵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汪某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汪某仍然无动于衷,躲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

  9月13日上午,执行110干警在接到赵某的报警电话后,立即组织警力前往汪某住处将其强制拘传至法院。在被强制拘传到法院后,汪某还在与执行干警讨价还价,执行干警决定立即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执行措施。迫于执行压力,被执行人汪某让其家人将全部执行款打至法院执行款专户。(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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