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法院:执行为民暖人心 冒雨感谢送锦旗

时间:2023-05-31 17:15:32 稿源: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就算是‘下刀子’我也要来感谢沈法官,太感谢颍泉法院了……”5月30日一大早,家住颍州区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冒着大雨来到颍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沈利民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据了解,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临泉县某面粉有限公司、郝某某等系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令临泉县某面粉有限公司、郝某某等归还刘某某欠款884316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临泉县某面粉有限公司、郝某某等一直逃避还款义务。为此,刘某某于2023年1月11日向颍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经执行立案后,主办法官沈利民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并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正当全面多方寻找相关线索时,申请人刘某某于2月2日上午11时左右给承办法官来电,提供了本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承办法官立即反应,顾不上吃午饭,即刻前往被执行人临泉县某面粉有限公司所在地开展线下调查。经调查,被执行人临泉县某面粉有限公司已将公司出租给案外人临泉县某面业有限公司,承办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向案外人临泉县某面业有限公司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案外人临泉县某面业有限公司自2024年起将租金转账至法院账户,以支付拖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本息。自该案件立案执行至今,承办法官先后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开展了多轮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最后一次查控中发现了部分财产线索,第一时间告知了申请人刘某某,并及时将发现的财产采取了强制扣划措施。尽管案件还未完结,但你们对待执行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我都看在眼里,太感谢法院了,感谢沈法官,无论如何这面锦旗一定要收下,申请人刘某某说。

  一句感谢,一面锦旗,深藏着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信任,更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干警的鼓励和鞭策。质胜于华,行胜于言。高效、快速、精准地执行案件,依法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不但是对执行工作的本质要求,也是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更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的具体措施。今后,颍泉法院将始终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试金石”,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多措并举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打通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保驾护航。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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