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来自被执行人的锦旗

时间:2023-07-25 16:27:46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7月17日,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的家属来到徽州区法院,亲自送上一面印有“尽职责心系百姓,共兴建和谐社会”的锦旗,为该院善意文明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原告范某与被告方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方某赔偿范某各项经济损失105万余元。方某在支付18万余元医疗费后,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范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查询被执行人方某财产信息,发现方某除名下有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在全面掌握案件事实后,经过多次与方某及其家人的谈心交流,发现方某一家平日仅靠务农、打零工维持生活,家庭经济条件较困难,且家中全部积蓄均已用来支付交通事故案款。为筹措资金,方某前往外地务工,但因身体原因导致其清偿能力有限。

  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法官从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立场出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一方面督促方某及其家人尽自己所能,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说明被执行人实际的家庭情况,促使双方能够互相理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交流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约定由方某分5年支付31万元赔偿款。

  考虑到当事人家庭贫困、偿还能力有限等实际情况,徽州区法院依法为范某申请到司法救助款项2万余元,及时缓解当事人燃眉之急,有效解决困难当事人生活难题。被执行人方某及其家人也被法官的耐心和真心所打动,通过多方筹措,在按期支付8万元赔偿款后,方某亲属为其一次性垫付了剩余的23万元案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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