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法院:“拒执罪”助结三案 申请人锦旗点赞

时间:2023-08-02 17:43:00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迫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压力,被执行人安徽某建设集团公司一改拖延心态,与申请人们达成和解,履行了工程款100余万元并抵押房产一处,三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历经波折终于执结。为感谢谯城法院执行干警不懈调查切实推动案件进展,申请人们一大早将一面锦旗送到谯城法院执行局。

  安徽某建设集团公司将亳州市某工程的防火门、塑钢窗等工程分包给周某、王某,双方签订四份工程合同,就工程名称、承包内容、承包方式、承包价款、付款方式等工程事宜进行了约定。后经结算,安徽某建设集团公司核准认可欠付工程材料款51万元。因多次催要工程款未果,周某等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安徽某建设集团公司限期支付周某等人工程材料款51万元及利息。周某、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陆续又有两起申请执行安徽某建设集团公司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三起执行案件合计申请执行标的额200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始终以没钱为借口拖延执行。经线上线下全面查询,也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财产。工程款迟迟拿不到手,申请人们内心焦急,但面对被执行人拖延付款的行为也十分无奈,不断向执行干警询问案件进展。为找到案件突破口,执行干警与申请人们加强沟通,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可能转移了名下一处房产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组织人员赶赴宿迁,实地调查涉案房产权属及公司经营情况,及时固定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的证据,随后引导申请人提起自诉。

  被依法批捕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意识到抗拒执行的严重性,慌忙请家人与申请人们沟通解决案件,后经协商三起案件达成和解。(李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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