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送暖,执行到位12万元赔偿款

时间:2023-11-16 17:58:47 稿源:蒙城县人民法院

  近日,蒙城县人民法院执结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共执行到位12万元,11月8日,两案申请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20年9月29日,葛某驾驶小型汽车碰撞到同方向行驶由赫某驾驶的电动车,致使赫某、解某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葛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审理后判决葛某赔偿赫某各项损失费82346.28元,赔偿解某各项损失费88118.62元。葛某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赫某、解某分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葛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利用常态化凌晨行动前往葛某户籍地,查找葛某行踪及财产线索,葛某拒接电话并玩起失踪,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无果,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与两申请人沟通交流时,感受到交通事故造成的身心损伤一直影响着两人,赔偿款未到位,两个家庭的生活压力巨大。为有效保障申请人权益,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葛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走访调查,请其亲属转达法院强制执行的决心,同时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出发,希望葛某能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11月7日,迫于执行强压,葛某委托亲属到法院协调履行事宜,经执行干警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偿还解某65000元,偿还赫某60000元,其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两位申请人领取到赔偿款,案件圆满化解。

  蒙城县人民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将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高度关注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化解矛盾,在这个冬日真正用实际行动温暖群众的心。(朱佳佳)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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