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万执行款一次性到位!

时间:2024-02-27 16:59:26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没想到800多万这么快能够执行到位!非常感谢!”申请人重庆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说道。

  2月20日,祁门县法院快速执结了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25万余元,依法保障企业的胜诉权益,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庆市某建筑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后,依约完成了施工。按照合同约定,某工程公司早应将工程款结清,但仍拖欠重庆市某建筑公司8190115.64元未支付。2022年1月27日,某工程公司曾出具一份承诺书给重庆市某建筑公司,承诺分期进行付款,但并未如期履行,重庆市某建筑公司遂诉至祁门县法院。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4年1月15日前某工程公司支付部分款项给重庆市某建筑公司,但其仍未按期履行支付义务,重庆市某建筑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标的额为8258998.86元(含利息)。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对被执行人某工程公司进行全方位财产调查。线上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进行关联查询,线下通过查询、冻结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冻结,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徽商银行某支行账户上有可用余额900万元。考虑到协助执行单位在异地,账户上银行存款随时可能被转移,执行法官立即联系协助执行单位及其住所地法院,讲明案情并发送相关法律手续后,在春节前迅速向安徽省铜陵市某县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冻结被执行人该账户。2024年2月20日,执行法官一行前往铜陵市徽商银行某支行进行扣划,一次性扣划800余万元,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巨大损失。至此,全部案款执行到位,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下一步,祁门县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取当好司法“店小二”,跑出执行“加速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助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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