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法院:一面来自侵权人的锦旗

时间:2024-03-13 15:31:42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标语的锦旗送到了义安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成员鲁青山法官助理的手中。该面锦旗的赠送者是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的被告,以此感谢鲁青山用心说法、用情说理、用力解纷,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原告某餐饮公司是某文字商标的专用权人,核定使用服务为第11类的餐厅、自助餐厅、 饭店等。被告某火锅店于2023年9月开业,其店面招牌、店内装潢、收款二维码等处使用与原告权利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标识。原告某餐饮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火锅店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收到案件后,审判团队指派鲁青山按照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工作要求,认真查阅卷宗、核实案情、听取诉辩意见,多次向被告解释法律、剖析案例,促使其认识到了错误,并且请求在法院主持下协商处理;其后与原告取得联系,希望原告充分考虑被告开业时间较短、营业地点较偏等现实因素,酌情降低赔偿数额,同时给予被告适当的履行期进行店面招牌更换以及重新装饰装潢。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权益得到平衡,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钱黄姑 聂翔/摄)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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