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终本了,我该怎么办?

时间:2022-05-23 16:54:04 稿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铃铃铃……”随着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大厅的咨询电话响起,执行干警们开启新一天的繁忙工作。

  “法官,你好!我申请执行的案件终本了,是不是法院就不管了,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怎么办?我能不能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电话里,一个男人焦急的连续发问。

  张老汉是一名供货商,因供货合同和一家商户打了一场官司,好不容易二审胜诉,进入执行程序,谁知没过多久,就接到了“终本”的通知。

  张老汉哪知道啥叫“终本”,是案子就这样了,还是怎么个意思?无奈之下,张老汉拨通大连中院执行事务中心的咨询电话。

  今天,就由大连中院执行局执行事务中心四级高级法官刘禹、执行法官魏汀通过五问五答的方式向大家讲解执行案件终本的有关问题。

  一、什么是“终本”?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的案件,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结案方式。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二、为什么要“终本”?

  执行案件终本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案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法院既不能让案件处于长期未结状态,又不能放任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能实现,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措施,终本不是对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

  所以,接到案件终本的通知,不代表案件就此完结,而只是处于“休眠”状态,随时可以重启。

  三、什么叫“财产不能处置”?

  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被执行人的财产经法定程序拍卖、变卖未成交,申请执行人不接受抵债或依法不能和交付其抵债,又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强制管理等其他执行措施的;

  (二)人民法院在登记机关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船舶等财产,未能实现扣押的。

  四、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

  答案当然不是!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将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案件的执行。

  五、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什么?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全面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例如,被执行人的实际居住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的具体位置、被执行人出租自己名下的车辆、房屋等财产获取的租金收益、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等财产线索以及被执行人违法限制消费令、逃避执行的行为等。

  对于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刘禹 魏汀)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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