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执源治理 切实解决执行难

时间:2024-01-12 14:38:55 稿源:人民法院报

  加强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执源治理过程中,必须从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善于借助外力、深挖内部潜力、修炼提升内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协同创新,推动执源治理取得实效。

  2019年8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提出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制度建设,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加强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应有之义。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执源治理过程中,必须从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善于借助外力、深挖内部潜力、修炼提升内力等方面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协同创新,推动执源治理取得实效。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治国理政的本根,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执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是关键。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下,克服困难,努力形成治理合力。二要找准职责定位。人民法院是深入推进执源治理的重要环节。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所面临的形势任务,深刻领会执源治理的重要意义,找准人民法院在执源治理中的职责定位,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为执源治理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三要加强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金融、住建、人社、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通过联席会议等制度,真正实现执行工作“抓前端、治未病”。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必须善于借助外力。诉源治理强调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诉源治理工作做得好,本身就可以起到减少执行案件的作用。一要持之以恒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善于调动和发挥各方法治力量的共建共享优势,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着力完善协同化治理机制和多元解纷平台构建,将社会矛盾化解和预防的关口进一步前移,重视加强对基层矛盾纠纷的前期调解,推动社会力量优先参与纠纷化解,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解纷资源,发挥多元化解机制在定分止争中的合力优势,促使矛盾纠纷得到公正、高效和实质性化解。二要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治理中心调解质效。科学分类分段设置调解工作奖补额度和范围,形成长效机制,提升调解协议自动履行率;合理设置诉前调解自动履行率等考核指标,促使调解员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调解协议;加强调解指导,培养调解员形成督促自动履行的思维习惯,在调解协议中增加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制约条款,约束不诚信行为,促进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探索诉前调解自动履行激励机制,提高义务人自动履行的积极性。三要多管齐下开展类型化诉源治理工作。对信用卡纠纷、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家事矛盾、商事纠纷等多发案件,积极推动建立专业化调解组织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接行业组织,完善行业调解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或者群体性纠纷依靠党政协调相关部门妥善化解,通过“专业调解、行业引调、示范审判”,最大限度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必须深挖内部潜力。执行案件长期保持高位运行态势,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期形成的矛盾纠纷在法治领域的客观反映,也是人民法院内部“立审执”协调配合不够顺畅的体现。一要持续强化立审执衔接,力求降增量。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积极查找义务人的财产或者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法院进行保全,降低义务人届期履行不能的风险。审判阶段,牢固树立“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理念,建立“谁办理、谁督促”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动履行。执行阶段,加强执前督促,引导纠纷解决由“强制”向“主动”转变。按照“查原因、查线索、查实效”原则,杜绝“恢而又终、恢而未毕”的现象。二要牢固树立“应执尽执”理念,力求减存量。完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织密织牢财产查控网,合理运用各类强制措施,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快速执行到位。坚持依法严惩方针,重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着力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深入推进“执破融合”,探索完善自然人破产制度,着力消解“执行不能”案件存量。三要着力推进执行规范化,力求防变量。执行实施案件的规范性,对执行审查案件而言就是最好的执源治理。因此,要以制度促规范,通过深入梳理、分析、总结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执行规范性文件,切实为执行工作提供全方位指引和约束。要以监督促规范,综合运用审限管理、节点管控、远程指挥等方式实时监督执行行为,对执行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精细化管控,及时处理各类督办事项,确保案件办理规范有序。要以公开促规范,及时公开办案流程,告知申请执行人财产查控情况,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真正做到以执行公开倒逼规范执行。

  深入推进执源治理,必须修炼提升内力。人民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公民权利的重要职能机关,也是执源治理的重要组成部门。抓实人民法院内部的执源治理工作,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队伍。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用党建带队建,促进执源治理的实践,不断提高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要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树立系统思维。加强执源治理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强化“案件一体化”理念,将执行阵地前移,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在审判阶段兼顾执行,在执行阶段扫除障碍,将涉执行要素分解到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推动形成“源头预防为先,自动履行挺前,强制执行断后”。三要培养专业精神。进一步增强干警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着重围绕分析疑难复杂法律问题、主持调解、驾驭庭审、撰写法律文书等实务能力及开展调查研究能力方面,提升干警专业能力,培养干警专业精神。四要强化严管厚爱。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不懈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狠抓“三个规定”如实填报。同时,强化干警履职保障,落实各项从优待警政策,尤其对妨碍、干扰甚至报复干警依法履职的行为,要旗帜鲜明予以打击,切实让干警放开手脚、轻装上阵干事业。

  (姚振忠 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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