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

时间:2024-04-18 16:42:12 稿源:安徽法治报

  在法院的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有时候会听到“终本”一词,那么,什么是“终本”?执行案件“终本”后,法院还“管”吗?“终本”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做些什么?

  原告努某与阿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22年3月9日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阿某向努某偿还借款19138元。判决生效后,阿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23年2月8日,申请人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阿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责令其于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执行人阿某未履行。通过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仅有少量存款,无车辆登记信息。2023年4月1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阿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将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结果、采取的执行措施、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申请执行人努某,努某亦表示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问:“您是否同意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努某说:“我的案件被终本了,这终本到底是什么呀?为什么要给我终本,终本了,你们法院是不是就不管我了?我的钱是不是就打水漂了?我知道被执行人哪里有财产,能不能帮我继续执行?”

  什么是“终本”?

  “终本”就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在执行程序中,在申请人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法院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穷尽其他执行手段仍无法执结案件,或者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但又没有履行完毕的情况下,法院依职权或者依申请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的一种特殊制度。

  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般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

  (四)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为什么要“终本”?

  执行案件终本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案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法院既不能让案件处于长期未结状态,又不能放任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不能实现,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结案措施,终本不是对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

  例如以上案件阿某欠努某19138元,但经过调查,阿某名下并无房车及存款,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法院既不能使案件处于长期未结的状态,又不能放任努某的权利不能实现,于是不得已采取一种折中方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所以,申请人在接到案件终本的通知后,并不用担心,终本并不代表案件就此完结,而只是处于“休息”状态,随时可以重启。

  案件被终本后法院就不管了吗?

  当然不是!终本只是一种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的状态,被执行人的义务依旧存在,并不是被执行人不需要负责了,也不是跟他没有关系了。案件采取“终本”措施之前,法院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措施,并且近年来依托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法院会定期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多管齐下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且在案件采取终本措施之后,申请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法院每六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将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并恢复案件的执行。

  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做什么?

  一般而言,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经济状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案件终本后,申请人可以全面查找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线索。

  例如,现在外出务工的现象十分普遍,被执行人实际居住地、名下车辆的实际位置有时申请人会更加了解,在获取上述信息后,申请人可以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

  对于部分申请执行人无法自行调取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委托律师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线索,发现财产线索的,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经核查属实,可以申请恢复执行,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执行不是万能的,所以在社会活动中,要增强风险意识,比如在民间借贷的过程中,债权人要对债务人的财物状况、信用状况等进行考察,切忌盲目出借。发生纠纷后,要时刻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以避免执行不能的情况发生。(西法)

编辑:徐晏秋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