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人民法院流拍车辆变卖公告
根据枞国资〔2019〕10号《关于同意县法院依法公开处置公务车辆的批复》,为保证县法院公务车辆编制数不变,枞阳县人民法院对置换3台车辆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工作,因车辆老旧,3台车辆均未能竞拍成功。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3台流拍车辆以起拍价进行公开变卖。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流拍车辆标的及概况
二、购买人资格条件及证件
1.中国境内法人、其它组织、公民因依法取得相应证照及个人合法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信用且无类似交易拍卖活动不良记录;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相应的支付能力。
4.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购时间和地点
时 间: 2019年12月16日(周一)至12月20日(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地 点:枞阳县人民法院停车场。
联系电话: 0562-3211238。
四、购买价及限时过户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
认购车辆价款及0.2万元/辆限时过户保证金,可现场交纳现金或转账至指定账户。(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
账户名称:枞阳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账 号: 178204103177
五、注意事项
1.购买人现场看样,现场认购,认购后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车辆相关证件并办理车辆保险及过户手续;
2.以实体及相关证件资料所载明现状认购,变卖车辆的违章、年检、过户、维修、交强险、警车改漆等事项所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3.实际购买人应掌握车籍管理规定,购买后不得以无法过户或转籍及未知瑕疵等理由违约,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4.车辆在移交购买人后,购买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整改并达到过户要求。
六、联系方式购买登记
联系人:黄警官 电话:13655561008
张先生 电话:17705628362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