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疫情期间依法解冻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时间:2020-03-03 08:44:29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司账户被冻结了,企业复不了工,我先给1万元货款,麻烦将账户给我解冻”。3月2日,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里,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措施,与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琅琊法院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账户解冻,协助该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2020年1月14日,王某某和凌某某分别申请执行与蔡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蔡某某的账户,并向其发布限制消费令。另一方面多次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联系,督促其尽快偿还货款。

  执行法官了解到被告经营的饲料公司,因受疫情影响,加上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使得公司复工复产困难重重。执行法官主动联系被执行人蔡某某时,其表示希望法院能解除对其账户冻结。为帮助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执行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随后,琅琊法院第一时间将该账户予以解冻,被执行人蔡某某将10000元货款转入申请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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