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花山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

时间:2020-04-03 08:14:24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3月31日下午15时,申请执行人伊某与被执行人圣某经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调解,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圣某一次性支付案款7000元,伊某自愿放弃剩余全部债权,本案从立案到执结,仅用时1个月。

  申请执行人伊某与被执行人圣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花山法院判决圣某应支付伊某医疗费12000余元,因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伊某向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调查,均未发现圣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申请人伊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已花费不少医疗费,急需钱款进行下一步的治疗,承办法官随即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圣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面临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圣某表示自己系出租车司机,家庭情况本来就不好,受疫情影响,近段时间收入很差,希望法院能帮忙调解。承办法官将本案的查控情况及被执行人的想法耐心的向申请人伊某作了说明,经多次电话调解,申请人伊某最终做出让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3月31日15时,双方经通知后准时到达花山法院,在承办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圣某通过微信转账5000元、支付现金2000元给申请人伊某,本案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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