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相山区:执行干警成功异地查扣奔驰车

时间:2020-04-07 08:07:22 稿源: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4月2日,淮北市相山区法院执行局在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成功扣押了一辆被司法查封的奔驰车,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13年2月5日,被告蒋某与淮北某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签订《担保借款合同》,贷款46万元,用于购买奔驰牌汽车,分期手续费为5.39万元,分期期数36期。2013年2月17日,蒋某以其所有的皖FB开头奔驰牌汽车为其借款进行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2013年3月1日,蒋某通过POS机具刷卡一次性透支借款46万元。之后,蒋某偿还了部分借款后,不再偿还借款,银行经催要无果后,遂提起本案诉讼,相山区法院判决认定:蒋某逾期履行债务,银行有权以蒋某抵押担保的皖FB开头奔驰牌汽车行使抵押。

       法院立案执行后,对涉案车辆及时采取了查封措施,经多方查找未能实际扣押。案件一筹莫展时,申请执行人的一个电话打破了僵局,其称涉案车辆已被萧县法院执行局扣押。相山区法院立即与萧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经反复沟通,考虑本案申请人对涉案车辆享有抵押权,萧县法院执行局将已经扣押的车辆移送法院执行。

    2020年4月2日下午,相山区法院将涉案车辆顺利运回。此次异地查扣车辆,是相山区法院与兄弟法院通力合作的结果。相山区法院坚持与兄弟法院相互协助、联合执行,共享执行优质资源,下好全国执行“一盘棋”,布控执行“天网”,让“老赖”无处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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