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不到黄河心不死 面对拘留求还钱

时间:2020-07-17 08:34:00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鲁法官,我愿意还钱,我现在就付一部分,剩下的我一定会按时付清,你们不要拘留我了。” 7月14日上午,在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接待室内,意识到自己将要被拘留,季某主动要求与申请人执行人孙某和解,并现场转账支付孙某3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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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2018年4月份,孙某与马鞍山某商务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孙某为该公司进行门店室内外装修。2019年1月份,工程顺利完工,经双方汇总计算,马鞍山某商务公司向孙某出具欠款凭证壹份,载明尚欠孙某装潢款15万元。孙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将该公司诉至雨山法院。2019年5月7日,该院依法判决马鞍山某商务公司在法定期限内给付孙某装潢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义务,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并对该公司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控,但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月1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孙某将被执行公司负责人季某带至雨山法院执行接待室。执行干警耐心对季某耐心释法析理,要求其尽快履行义务,但季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该院遂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对被执行人季某司法拘留七日。上午11时,当执行干警走进执行接待室准备对季某实施司法拘留,此时的季某突然幡然悔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害怕拘留后自由受限,急忙表示要还钱。当天上午下班前,季某与申请执行人孔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孔某37000元。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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