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电话拒接还拉黑 扣押车辆忙履行

时间:2020-07-23 09:11:06 稿源: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

  7月21日,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通过扣押被执行人车辆等司法手段,促使被执行人半天之内便到法院履行了义务,成功执结一起老大难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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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汤某从事青石桥梁护栏的生产、加工等。黄山某建设公司在承包了某桥梁建设工程后,与汤某达成承揽合同,约定由汤某加工、安装该桥梁的青石护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案经法院判决,责令汤某支付黄山某建设公司违约金46700元。判决生效后汤某依然拒不履行义务,还将对方公司业务员的号码拉入黑名单,黄山某建设公司无奈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一方面积极查控汤某的财产线索,另一方面联系汤某督促其履行。然而,汤某不仅拒接法院电话,还将法院电话也拉入了联系人黑名单。执行法官便通过汤某诉讼阶段的律师,向其释明法律后果,如仍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更严重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了解到事情的严重性后,汤某将法院电话从手机黑名单中移除,并承诺来院处理案件。

  7月21日上午,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协商处理此案。在协商过程中,汤某提出分1年12期履行法律义务,且第一期从9月开始,并没有表现出要履行法律义务的诚意。在了解到汤某是开车来法院后,执行法官当即决定扣押其车辆,并限其一周内支付全部案款,否则将对车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当天下午一上班,执行法官就接到了汤某的电话,汤某表示钱已经筹齐了,并主动将46700元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申请人,法官在对汤某进行批评教育后,对扣押车辆予以返还,该案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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