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埇桥:七夕节执行 干警用心“告白”

时间:2020-08-28 08:41:09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夕”这一天,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与被执行人“相会”并相谈至夜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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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执行人王某在经营面粉厂期间为了周转资金,向季某等人进行借款,当事人在“借条”中对借款的金额、利息、偿还方式等均进行了约定,但是在申请人要求其偿还时,王某都找各种理由不按时偿还。于是季某等人陆续向埇桥区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与经营的面粉厂仍不按照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义务,季某等人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收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决定将四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合并执行。但经查询,被执行人王某及经营的面粉厂名下的厂房及机器设备已经全部抵押在宿州某担保公司处,无法处置。针对这种情况,执行干警决定帮助找租户承租厂房,争取将厂房及设备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

  8月25日下午,符离法庭执行干警终于找到愿意承租厂房的李某、秦某、杨某,并于下午三点将三人约到法庭进行协商,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沟通与交流,最终同意以每年15万元的租金承租面粉厂,租期为五年。等到租户将第一年15万元租金送来时,已是夜里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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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上午,执行干警即刻通知四位申请人到符离法庭办理领取执行款的手续,在领取的过程中,申请人们都是满脸洋溢着笑容,对执行干警不断的表示感谢。符离法庭执行干警就这样度过了一个特别的“七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对申请人最真情的“告白”。

  法院作出判决只是一个开端,要想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就要用力去执行、用心来守望。一个句号虽小,但责任重大,包含了执行过程中需要付出的努力和艰辛,但无论多么艰辛,“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当事人的认可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最高肯定!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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