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一次执行 让两个家庭都松了一口气

时间:2020-09-29 08:46:09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法院执行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经济都很困难,案件一度陷入难以执行的现实窘境。为此,执行干警善意执行,通过多轮耐心沟通,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与心结,促使该案顺利执结,也解决了当事人急需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2019年1月8日,张某某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与鲁某某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撞,事故致鲁某某受伤,车辆损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某承担本起事故主要责任,鲁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鲁某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胫腓骨上段粉碎性骨折。后鲁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该案经审理判决,张某某须赔偿鲁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合计107856元,但张某某并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赔偿义务。鲁某某遂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目前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困境,一方面,申请人鲁某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落下了十级伤残,已经花去十几万的治疗费用,且上有老下有小,后续治疗需靠借钱才能维持,整个家庭已风雨飘摇。另一方面,被执行人张某某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其妻子身体不好,几乎没有工作能力,只能靠张某某微薄收入支撑家庭。经查控,张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存款、车辆等财产,目前只有一套张某某和其家人共同居住的老房子,价值也并不高,而且是唯一住房。张某某表示自己曾是低保户,家庭困难,但绝对不是老赖,希望申请人能在赔偿金额上做出让步并且能同意他分期偿还,自己也将多方筹措资金,积极准备履行义务。

  鉴于双方家庭的特殊情况,为了切实解决纷争,执行干警一刻也未懈怠,多角度做当事人的工作。一方面,让鲁某某及其家属见证执行的整个过程,将财产调查结果和张某某的想法及时告知申请人,让其详细了解张某某的家庭情况和偿还能力;另一方面,从情理、法理的角度说服张某某一方,积极筹钱解决赔偿事宜。刚开始,申请人一直不同意分期支付赔偿金的方案,仅同意免除被执行人两千元,但其他赔偿金必须一次性支付完毕,承办法官只能考虑着手处置被执行人名下的那套住房,但在此期间始终没有放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承办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综合考虑案情后,通过在执行接待室内和鲁某某面对面交谈以及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反复沟通,鲁某某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偿还能力及个人态度,最终同意分期支付赔偿金的方案,并对赔偿金额做出了一些让步。

2.jpg

  9月22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确认了赔偿金额为106000元,被执行人张某某于9月24日前偿还56000元,2021年3月前偿还剩余款项。9月23日下午,被执行人按约来到法院将第一笔赔偿款56000元转账支付给申请人。至此,该案终于告一段落,申请人拿到了部分赔偿款以解燃眉之急,被执行人也能得以分期履行,承办法官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