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法院:开展首例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

时间:2020-11-04 09:12:08 稿源: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潜山法院顺利执结雪湖项目规划区域内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这也是潜山法院执行的首例先予执行腾退房屋案。

  正值雪湖治理项目开工在即,房屋征收时间紧、任务重,潜山法院在审理原告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诉被告谢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要求租户谢某立即腾空其承租的雪湖饭店南侧钢构建筑物并交付原告。

  法院认为,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做出了谢某先行腾空其承租的建筑物并交付申请人的裁定。裁定送达后,被申请人谢某未按裁定要求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于2020年10月22日向潜山法院申请对该案的生效法律文书予以强制执行。此次腾房清场是否顺利,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推进的整体进度,潜山法院高度重视,分析研判案情,作出周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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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5日周日上午,执行干警向被申请人谢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迁出公告。经过执行干警耐心的释法明理,被申请人谢某从一开始不同意立即搬迁到最终承诺在10月26日前将承租房屋内物品全部腾空并交付房屋。2020年10月27日上午,申请人潜山市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服务中心与被申请人完成交付手续,案件顺利执结。   

  自潜山市雪湖治理项目启动以来,潜山市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围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治需求,不断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该案秉承快立快执理念,从立案到执结仅5天时间,总面积965平米的商铺成功腾空并交付,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是人民法院为县域城区改造与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又一典型案例。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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