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执行干警奋战“双十二”

时间:2020-12-14 09:03:04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12月12日,肥西法院再次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凌晨5点,40余名执行干警在云谷路办公区集结,吹响执行冲锋号。本次行动还特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参与见证执行。

  和解!85万元一次性履行

  早上10点的执行局调解室,被执行人张某的代理人匆匆现身,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调解现场。2015年,申请人薛某与被申请人张某签订协议一份,约定原本由张某所经营的位于肥西县高店乡的加油站全部资产转让给申请人薛某,转让费用105万。协议签订后,薛某分四次向张某转款85万元,但张某未依约配合将加油站资产和产权证转移到薛某名下。随后薛某起诉到法院,经法庭审理后发现,张薛二人签订的协议处置了该加油站的土地使用权,但张某作为该加油站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政府批准和他人订立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无效。法庭依法向薛某释明情况,薛某变更诉请。最终法院判决张薛二人的协议无效,张某向薛某返还收购款85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倪良俊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要求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张某表示再宽限几天时间一定积极履行。统一行动这天,倪良俊法官再次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张某,这里是肥西县法院执行局,之前我们已经给你足够时间主动履行你的还款义务,如果你再不履行义务,我们将依法查封你名下的可供执行资产,并进行拍卖”。面对执行法官坚决的态度,张某随即委托代理人主动前来执行局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表示将在周一前将85万元案款一次性支付至肥西法院执行款账户,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腾房!一案执结三方受益

  官某和周某原本是朋友,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对簿公堂,最终不欢而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人官某向执行员杨霄亮了提供被执行人周某的财产线索肥西某小区一处回迁房屋。但碍于周某还居住在房屋内,小区环境一般,房屋变现困难,为该案执行带来难度。在杨霄亮和官某的积极努力下,终于找到了一名六安市的买主杨某,被执行人周某同意出卖该出房产,并与杨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令人没想到的是,签订合同后,周某却迟迟不愿搬离房屋。行动当天,执行员果断出击,前往周某家中,向其释明继续占用房屋的法律后果,周某表示愿意配合腾退。最终,房屋于12日当天清场完毕,钥匙交付买受人杨某。该案的顺利执结,不仅实现了官某的胜诉权益,同时周某也履行完毕自身义务,案外人杨某也得到心仪的房屋,可谓是一举三得。

  战黎明、斗黄昏,从凌晨到日暮,经过干警们一天的努力,本次“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共拘传14人,拘留1人,结案5件,和解10件,清场3件,执行到位金额140余万元。在场的人大代表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纷纷称赞案件执行公开透明规范高效,执行干警们依法履职尽责、严谨敬业、善意文明。年末岁尾,肥西法院将保持执行攻坚力度不减,广泛营造讲诚信、重守诺,不敢赖、不愿赖的社会氛围,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王昕)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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