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追踪跨市扣划 执行路迎来“开门红”

时间:2021-01-08 08:41:29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4日,宣城市泾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储小乐正在办公室忙碌着,突然一通电话打来,正是他期待了整个元旦的好消息——合肥某银行信用卡中心已成功办理他的冻结申请,即将对该笔款项进行扣划至法院执行款账户。就在三天前,储小乐与同事奔波数百里到达合肥,赶在新年开启前对一起涉金融债权案件作出了紧急处理。

  被执行人傅某于2015年9月向泾县农商行泾川支行借贷5万元,李某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两人均未履约偿付,泾县农商行经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泾县法院,要求傅某偿还本息,担保人李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判决获准。但判决生效后两人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8月,泾县农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受理后,承办人储小乐立即开展网络查控,成功冻结并扣划了李某银行账户及网络存款1.6万余元,但傅某名下仅发现一处房产且已过户给他人。而经多方调查,傅某失联已久,李某远在广东拒不配合,案件执行进度艰难。

  储小乐没有气馁,一边加强对二人的失信惩戒等强制执行手段,一边持续追查财产线索,终于在12月29日发现李某名下的一张信用卡账户突然多出了8万余元存款。但网络财产查控系统目前仅支持对储蓄卡的冻结,储小乐联络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后了解到,该银行最近可办理该类控制扣划业务的网点地处合肥。31日一大早,储小乐和同事便赶到合肥现场办理了冻结扣划申请手续。

  直到1月4日,收到账款冻结成功的消息储小乐才真正松了一口气。该笔款项已足够清偿剩余执行款,扣划到法院后便能交给申请人,对执行法官而言,没有比案件顺利执行更令人欣喜的新年“礼物”,也为又一年的执行之路迎来了“开门红”。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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