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执结跨越24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

时间:2021-03-01 08:33:52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笔钱我都要了二十多年了!要不是你们法官的帮助,我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要到手。”2月24日下午,心情激动的李某三微微颤抖着手在领款单上签了字。

  1997年春季的一个上午,李某林向牛行经纪人李某三购买了三头牛,后又经李某三徒弟之手购买了一头,四头牛共计8395元,李某林打下欠条后仅支给付1000余元,卖牛款迟迟无法要回,李某三便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李某林偿还李某三剩余卖牛款7295元及利息。

  由于李某林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三便申请执行,但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和进行网络查控,都未发现被执行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李某三多次申请执行未果,案件陷入了僵局。

  在办案期间,办案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并多次将双方当事人约至执行局调和矛盾,李某三要求偿还30000元,李某林只愿付10000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执行法官一方面向申请人动之以情,讲明李某林现在的经济困境,另一方面向被执行人晓之以理,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后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林向王李某三偿还15000元。这起长达时隔24年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张雷)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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