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督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拿到36万元救命钱

时间:2021-03-11 08:49:39 稿源: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近日,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执行干警的督促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36万元赔偿义务,为处于植物人状态的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2019年4月某天,董某某驾驶货车,在路口掉头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余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余某某重伤,其目前处于植物人状态。事故发生后,董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了法定赔偿义务,但董某某与其车辆挂靠的合肥某货运公司,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38万元赔偿义务。余某某的妻子王某某表示,为了给丈夫治病,家里已不堪负重,其前不久查出处于癌症晚期,一家人更是雪上加霜。

  了解到余某某家特殊情况后,法院再次与被执行人董某某联系。董某某表示,其无力承担全部赔偿义务,且与挂靠公司对该案赔偿责任划分有分歧。法官表示,董某某与其挂靠公司的分歧属内部纠纷,不影响该案的执行,如仍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依法对其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经过耐心释法,董某某认识到错误,与王某某达成和解,并在约定时间来到法院,当场履行了36万赔偿义务。(王君)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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