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民生案件无小事 强力执行显初心

时间:2021-03-26 08:34:29 稿源: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

1.jpg

  近日,铜陵市枞阳县人民法院圆满地解决了一起因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类涉民生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将执行和解工作贯穿于执行工作始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胡某某与陶某某系朋友关系,受陶某某雇佣多年,为其提供劳务。2019年3月,在陶某某的安排下,胡某某为其在江苏省一工地施工期间,不慎摔伤,经鉴定,胡某某构成9级伤残。胡某某诉至枞阳法院,最终法院判令陶某某支付胡某某赔偿金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陶某某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胡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两人之间也产生了难以消除的隔阂。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当即依法对陶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采取电话、上门谈话等方式对其做思想工作,言明利害关系。陶某某被执行法官真诚的话语所打动,表明愿意配合执行,但是确无能力一次性偿还全部赔偿款。胡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作出了退让,表明陶某某可以通过分期的方式偿还欠款。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两位因欠款纠纷反目的朋友也尽释前嫌,握手言和。(周正大)

编辑:王寅颖
友情链接